程序化交易编码的设立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30条、《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79条、《中金所交易规则》第28条和第六章“交易编码”的规定,在中金所→结算会员→客户、中金所→结算会员→交易会员→客户的分级交易、结算体系中,实行会员与客户“一户一码”制度,会员与客户分别使用独立的交易编码从事期货交易。在同一基金公司旗下不同基金、同一券商旗下自营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同时实施跨市场交易的情形下,交易所将难以从该编码项下众多混合交易中甄别出专属于某种程序化交易的期货头寸,更难以追踪到与该期货头寸相匹配的现货头寸,那么,交易所对跨市场交易的监管能力将难以有效发挥。
对投资者程序化交易实施备案管理。
中金所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规定,会员、客户使用或者会员向客户提供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实现自动批量下单或者快速下单等功能的交易软件的,会员应当事先报交易所备案。因此,只要是藉助计算机程序实施的、且自动批量下单或者快速下单的交易,即可归入程序化交易,并由中金所对投资者程序化交易实施备案管理。
更多对投资者程序化交易实施备案管理知识请关注知识网
(股票指标公式网lixiangluntan.com)炒股软件
如何判断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合规性
证券投资顾问是接受客户 ,按照约定向其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做出投资决策,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从业人员。服务内容包括投资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以及理财规划建议等。投资者在接受服务之前,应从以下几点来识别投资顾问的行为是否合规:
发表评论